铅中毒事件

环境与社会中国与世界第2期丨张玉林资


作者简介:张玉林,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农村问题和环境问题研究。

摘要:在21世纪的中国,乡村居民的群体性铅中毒是环境污染造成健康损害的标识性事件。这类事件的频发以河南省为最,背景是涉铅工业的高速扩张,根源则是受到制度性保护的资本在乡村的横行。当地方政府极力追求经济和税收的增长,公共权力按照资本的逻辑运行并优先服务于企业,就形成了资本的秩序:劳动力、土地和环境,都必须顺从于资本的积累和营利目标。乡村居民将难以守住他们的土地、家园和身体。而当资本化了的地方政府难以应对资本的秩序造成的无秩序,中毒的村庄如何摆脱受害状态而走向重建,成为一项紧迫课题。

关键词:河南农村;资本的秩序;环境污染;铅中毒事件

来源:此为原文。文章发表时刊物编辑做了压缩,详见《江苏行政学院学报》年第3期第67-76页。

为什么是铅中毒?

在21世纪的中国,“癌症村”和乡村居民群体性“铅中毒”都是环境污染造成健康损害的标识性事件。借助于发达的互联网传播和检索技术,可以收集到数百个“癌症村”和数十起铅中毒的案例(1)。

但是,如果必须在确定性事实的基础上考察环境污染与健康的关系及其背后的社会病理,就应当注意这两类标识的重大区别。首先,媒体惯用的“癌症村”实际上是指那些多种疾病高发而以癌症凸显的村庄,铅中毒则是用血铅检测值判定的严格的医学用语。其次,癌症本身是与人口寿命增加相伴的“文明病”,也与个体和群体性的生活方式或“不良习惯”有关,固然不能否定群体性癌症高发与环境污染的高度相关性,却很难断定个体的癌症与污染的直接因果关系;铅中毒则是纯粹的环境污染型疾病,尽管也存在多种污染源,但就中毒事件爆发地的状况来看,科学检测能够证明它与涉铅工厂污染排放的直接因果关系。第三,关于癌症发病-死亡状况的流行病学调查的不透明性,构成研究的障碍和风险(2),而铅中毒的确定性(虽然也像后述的那样受到权力的干扰),则为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正如一般人患上癌症难以成为社会事件一样,血铅超标本身也不足以演化成社会事件。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城市儿童的血铅超标现象就逐渐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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