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物业工作人员,需要您签一下字。”
“房主这会不在,等他回来再签。”
“就是他,李某!抓!”
说时迟,那时快,在进行了短暂的确认后,几名“物业人员”突然出手,瞬间将答话男子摁倒在地。
这是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禁毒民警日前在中卫市中宁县某出租屋抓获严重违反宁夏禁毒条例吸毒人员时的一幕。
为扎实推进“失联”“失控”吸毒人员查找专项行动,严防失联失控吸毒人员复吸、肇事肇祸、违法犯罪等问题,近日,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部门砸出重拳,依法对社区戒毒超期未报到吸毒人员李某和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吸毒人员张某成功实施了抓捕,并对李某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处罚,对张某做出责令由社区康复转为社区戒毒三年处罚决定。
李某,系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年4月6日因吸食毒品被河北省永清县公安局抓获。年6月21日,因再次吸毒被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查获,并责令社区戒毒,但因其涉嫌盗窃,遂被移交至河北廊坊市公安机关处理,医院检查时逃脱外逃,后返回宁夏。在转入社区戒毒期间,虽经禁毒专干多次劝说,但李某始终拒绝执行社区戒毒处罚决定,拒不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报到执行社区戒毒协议,继而与禁毒部门玩起了“失联”戏码,导致禁毒部门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控。
因李某系盗窃前科人员,失联后肇事肇祸及违法犯罪风险陡然增高。为此,情况上报后,红寺堡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禁毒民警成立工作专班,针对李某生活、行踪等特点,采取多种侦查措施对其进行查找,并通过对其女友马某的调查,发现李某正藏身于中卫市中宁县。于是,办案人员连夜驱车赶往中宁县,经过一番艰苦细致的搜寻,并巧妙利用马某爱刷抖音的特点,成功锁定了马某居住的社区,迅速缩小查找范围,最终将李某成功抓获归案。
张某,系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年9月首次吸毒,年5月因再次吸毒被青铜峡市公安局抓获并责令社区戒毒。年7月因拒不执行社区戒毒,被红寺堡公安分局查获并处以强制隔离戒毒处罚。年8月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后被责令社区康复。为帮助张某早日完成戒毒、回归社会,新庄集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成立了帮扶小组,千方百计对其进行帮扶,还就近为其联系务工。然而好景不长,自年3月起,张某开始“放飞自我”,无故违反社区康复协议,不履行定期尿检和到社区报到义务。虽经禁毒专干多次上门劝说,但张某始终拒不改正,无奈之下,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向其发放了告诫通知书,再次促其改正。然而,张某仍旧一意孤行、置若罔闻,其后又在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社区康复执行地,严重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相关规定。面对张某的嚣张气焰,红寺堡公安分局禁毒部门果断出手,联合分局经侦、网安等部门,坚决采取措施,迅速锁定张某行踪,并于年8月14日将隐藏在青铜峡市的张某抓获。
目前,红寺堡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李某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处罚,对张某做出责令社区戒毒三年决定。
法规链接:
目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四章戒毒管理服务中第三十四条: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康复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社区的市三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属于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行为。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有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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