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中毒事件

云南省质监局通报15批次烟花爆竹不合格


临近春节昆明市烟花爆竹开始销售,准备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要注意了,因为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有15批次的烟花爆竹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1.13%。

通报显示,此次共抽查16个州(市)、县所属67家批发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72个批次,涉及不在抽查范围B级产品退回1个批次,实际开展检验烟花爆竹6个大类产品71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1.13%。在生产企业方面,抽查生产企业7家,合格企业4家,企业抽查合格率57.14%,抽取产品13个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30.77%,与去年不合格率6.90%相比,上升了23.87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明显下降。

数据统计显示,不合格最大的问题是引燃时间和药量超标,其他还有无生产日期、含限用铅化合物产品、计数误差等问题。

省质监局分析,本次监督抽查反映出云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具有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其中,铅化合物不合格,会导致人体铅积累,造成铅中毒,因此,在烟花产品中只允许高空类产品使用,低空类产品如吐珠类、喷花类等产品中不得使用;药量超标产品,危险性明显增加,将增大燃放不安全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产品引燃时间过短或过长都不能确保燃放人员安全离开,容易误导消费者正确燃放,给消费者带来不安全因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省质监局已移交企业所在地的质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限期改正。

昆明发布整理编辑

来源:春城晚报

编辑: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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